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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分类与信用挂钩很令人期待

无论是采取惩罚性措施,还是与信用挂钩,都将加大垃圾强制分类的成本,但这看起来非常值得,也必定卓有成效。过去是鼓励垃圾分类,而如今“鼓励”变成了“强制”。那么,既然是“强制”就必须具有强制性措施,如罚款。而将垃圾分类与信用挂钩,也属于惩罚性措施中的一种。虽然这个“规定”中的细节还在征求意见阶段,但可预见的是,垃圾强制分类与信用挂钩,具有“强制”意味,肯定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。“强制”就能体现出“严厉”,如果不严厉,就又回到了原来的“鼓励”层面。

 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方案》透露,我国垃圾分类将从“鼓励到强制”。从“鼓励”到“强制”是一个必然过程,也是艰难的过程,必须打破原有的习惯束缚,也必须靠多种措施并举,才能到达效果。而最重要的恐怕就是要让垃圾强制分类与个人、企业的利益挂钩。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开是早晚的事。虽然目前仅有46个城市搞试点,但最终都要强制分类。即便是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,也主要以惩罚性措施为主。

  垃圾分类,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,事关可持续发展,建设绿色家园等多方面,绝不能视为儿戏。17年前曾在北京、上海等8座城市试点的垃圾分类措施,最后不了了之的尴尬,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总结。靠自律肯定达不到最终要求,因此,只有靠自律与他律并行,尤其要在惩罚性措施上给力,才能达到目的。罚款涉及到经济利益,而信用不佳则影响个人或企业的升学、工作、贷款、项目等,这就切中了要害。
  垃圾分类意义重大,我国的“垃圾围城”现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。如果把垃圾中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,就将极大地减少垃圾围城现象,不仅能使可回收垃圾得到再利用,减少垃圾处理的总量,腾出更多空间,还将减少环境污染,助推绿色可持续发展。因此,对这一重大问题,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仅靠“鼓励”了。当然,要想把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,监督和执行力度必须加大。但无论如何,采取罚款或与信用挂钩等措施,就是朝着更有效的垃圾强制分类迈出的坚实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