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无论是采取惩罚性措施,还是与信用挂钩,都将加大垃圾强制分类的成本,但这看起来非常值得,也必定卓有成效。过去是鼓励垃圾分类,而如今“鼓励”变成了“强制”。那么,既然是“强制”就必须具有强制性措施,如罚款。而将垃圾分类与信用挂钩,也属于惩罚性措施中的一种。虽然这个“规定”中的细节还在征求意见阶段,但可预见的是,垃圾强制分类与信用挂钩,具有“强制”意味,肯定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。“强制”就能体现出“严厉”,如果不严厉,就又回到了原来的“鼓励”层面。
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方案》透露,我国垃圾分类将从“鼓励到强制”。从“鼓励”到“强制”是一个必然过程,也是艰难的过程,必须打破原有的习惯束缚,也必须靠多种措施并举,才能到达效果。而最重要的恐怕就是要让垃圾强制分类与个人、企业的利益挂钩。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开是早晚的事。虽然目前仅有46个城市搞试点,但最终都要强制分类。即便是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,也主要以惩罚性措施为主。